将近一个世纪以来,谷胺酸钠一直被安全有效地使用于食品中。由于谷胺酸钠被广泛当作食品成份来使用,因此一直以来有许多研究想要证实其安全性和效用。
事实上,针对谷胺酸盐进行的科学研究已有好几百项,其中许多是以它的食品成份(谷胺酸钠)用途为焦点。世界各地的科学家和法制机关陆续审查了这么广泛的研究,加上味精已有这么悠久的使用历史,在在证明谷胺酸钠是安全的。
谷胺酸钠已获得世界各国政府的核准,包括美国、欧洲、日本和其它亚洲国家、北美和南美、非洲以及澳洲和纽西兰政府。
已为味精背书的政府和第三方机构包括:
澳洲与纽西兰政府
澳洲纽西兰食品标准局(Food Standards Australia New Zealand, FSANZ)已在其网站上发表有关谷胺酸钠的信息,其中写道:「大量科学研究产生令人不得不信服的证据,可以证明通常结合在各种食物中的味精量对一般大众是安全的。许多专家组织也证实了这一点。」造访网站。
澳洲新南威尔斯州政府食品局已为消费者编制有关谷胺酸钠的信息,并证实它是安全的:造访网站。
南非政府
南非食品咨询消费者服务局(Food Advisory Consumer Service, FACS)是南非第一个独立的食品与营养消费者服务组织,成立目的是要为消费者提供有关食品和营养议题的重要且从科学角度来看是正确的信息。这个服务局有个网页专门探讨谷胺酸钠,标题是「谷胺酸钠(味精)的事实」,文中解释了谷胺酸钠究竟是什么,并证实它「被用来提升食物的风味已行之有年,且已受到彻底的研究。」
英国政府
食品标准局(Food Standards Agency)在其「Eat well」(吃的健康)网站上提供了解释:
「如果食品添加剂的代号有个E字母,表示它已通过安全检验,且获准在欧盟各地使用。这个核准会持续受到新科学资料的监督、审查和修订…。这种增味剂被用来提升各种美味菜肴和甜食的风味,而不会增加新味道。举例而言,谷胺酸钠(E621),也就是俗称的味精,被添加到加工食品中,尤其是汤品、酱汁和香肠。」 造访网站
美国政府
在美国,谷胺酸钠(味精)就像盐、烘焙粉和胡椒一样,被认为是一种普遍的食物成份,它被纳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的「公认安全」(GRAS)名单。《美国联邦法典》写道:「要将公认在其预定用途上是安全的所有物质列举出来,是不切实际的做法。然而,基于厘清目的,(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局长认为,盐、胡椒、醋、烘焙粉及谷胺酸钠等常见的食物成份,在其预定用途上是安全的。」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和国际食品信息协会的基金会也为消费者编制了有关食品安全的重要线上信息,这些信息声明:「这些食品成份被用来保存食品、添增风味、融合、增稠或为食品添加颜色,已有多年历史,且在降低消费者研究营养不足方面向来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些成份也有助于确保消费者一整年可取得风味佳、富含营养、安全、便利、色彩丰富且平价的食品。」 造访网站
欧洲
欧洲食品信息委员会(European Food Information Council, EUFIC)已在其网站上制作信息网页,标题是〈有关谷胺酸钠的事实〉,内容表示:「谷胺酸钠可安全地用来增加食物的风味和吸引力,甚至用来减少食品中的钠含量。」 造访网站
国际
美国实验生物学联合学会:在全面审查谷胺酸钠的科学文献后,于1995年向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提交了它的报告,该联合学会的结论是,蘑菇、乳酪和蕃茄中发现的天然游离谷胺酸盐,与味精、水解蛋白质和酱油中发现加工制成的游离谷胺酸盐并无差异。这篇报告的结论是,谷胺酸钠对一般大众是安全的。
国际食品信息协会:该协会在其网站上有个部分标题叫做〈有关谷胺酸盐和谷胺酸钠您必须知道的每一件事〉,其中解释了有关谷胺酸钠的一切及其用途,且证实它是安全的:「味精是食品中被研究得最透彻的物质之一。多年来,许多国际科学评估已陆续完成,包括数百项研究。」 造访网站
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oint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 JECFA):在1987年,该委员会(隶属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证实谷胺酸钠是安全的。委员会决定没有必要设立一个数字来限制「每日允许摄取量」。数字的「每日允许摄取量」有时被用来当作食品添加剂最大安全摄取量的指引。
欧盟委员会的食品科学委员会(Scientific Committee for Food, SCF):在1991年重申谷胺酸钠的安全性。该委员会也认为不需设立一个数字来限制「每日允许摄取量」。